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请及时通知受资助项目负责人填报资助项目研究计划书(以下简称计划书,操作说明见附件1),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计划书的网上递交和相关纸质材料的报送工作,逾期不报的,将视为自动放弃资助。具体要求如下:
一、计划书网上递交
项目负责人应当按照申请书的内容填写、审核资助项目研究计划书,不得对申请书内容进行变更。项目负责人填报完成并检查无误后,网上递交学校审核。省基础公益研究项目的资助经费管理(包括省级财政拨款经费、联合方出资经费)依照省财政关于科技项目的有关经费管理要求执行,无省级财政拨款(补助)关系单位承诺的自筹经费参照执行。其中实行经费使用“包干制”项目无需填写经费预算;未实行经费使用“包干制”项目,后续如有按照经费使用“包干制”执行的要求,则按新规执行。
项目负责人应于2021年12月20日16:00前完成计划书的网上填报与递交工作。
二、纸质计划书报送
省基金办将于2022年1月10日前完成计划书的审批工作。
项目负责人于2022年1月11日后下载经省基金办审批同意后带“审核通过”水印的计划书、申请书并彩色打印(各三份),确认签字后由各单位汇总于1月14日前报送至学校审核盖章。项目负责人将审核盖章后的计划书于1月24日前扫描上传至基金系统,计划书作为项目结题验收的重要依据。
联系电话:83642087 严建军
转:科技处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