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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科技接沪融杭,打造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课题承担单位的公告

时间 : 2021-12-09    

学校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大跨区域科技创新协同力度,在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中彰显嘉兴担当,嘉兴市科学技术局决定采用公开征集、专家评审、择优委托的方式,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科技接沪融杭,打造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课题承担单位。现将征集事宜公告如下:

一、课题范围

研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通过座谈、实地调研等形式,从科技创新主体和科技创新平台视角出发,评估嘉兴跨区域科技创新合作开展成效,深入分析制约创新要素流动、创新资源共享、区域合作开展的主要障碍和问题成因,在此基础上提出加强和创新区域科技合作及协同创新的措施建议;

2.对标借鉴先进地区优化创新生态、促进协同发展、畅通要素流动的做法和经验,总结提炼对嘉兴的启示;

3.围绕推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在产学研合作、前沿领域和核心技术联合攻关、科技成果跨区域转化、创新资源开放共享等方面提出深化嘉兴跨区域科技创新合作的目标、思路、举措、考核机制等;

4.围绕优化嘉兴创新空间布局,提出对内推动各县(市、区)深化“产业+科创+合作”融合发展,对外加强区域创新合作、推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的对策建议。

三、课题执行时间

课题研究应当在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于2021年12月确定课题承担单位并签订项目合同书,随后正式开始研究工作。

四、课题经费

课题经费不超过40万元。嘉兴市科学技术局在签订项目合同书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向课题承担单位拨付课题经费的40%;在课题通过验收结题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拨付课题经费剩余的60%。

五、申报要求

(一)高校、科研院所、智库或由其组成的联合体均可申报。以联合体形式申报的,应由牵头单位负责开展申报工作,并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嘉兴市科学技术局签订项目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承担连带责任。申报单位应具备实施项目的工作基础和条件,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

(二)申报单位应保证,课题征集单位在使用该服务或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三)课题研究应当具有理论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围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首位战略,聚焦科技接沪融杭,形成推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的嘉兴方案。

(四)课题组应当不少于5人,熟悉课题所涉及领域的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长三角地区三省一市重大决策部署,掌握当前科技创新工作发展趋势,对跨区域科技创新合作发展状况具有深入的了解,具备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

(五)课题负责人应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并能亲自组织和开展实质性研究工作。课题组成员分工明确,能够保证课题研究进度顺利推进。

(六)课题负责人已承担市级项目尚未完成的,不得申报。课题组成员和承担单位信用及科研诚信状况良好。

(七)课题承担单位完成课题研究终稿后,通过“中国知网”科研成果检测系统检测,全文重复率应在20%以下,严禁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

(八)由嘉兴市科学技术局组织进行课题验收评估,对研究成果进行评价,达到预期目标方可验收。

六、申报程序

各分院、单位请于2021年12月13日上午9时前将申报表(附件1)一式八份交至人文社科处。

嘉兴市科技局业务咨询联系人:赵赢双    联系电话:82152707

人文社科处联系人:颜鹏旭    联系电话:83642089

附件1.请点击图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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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31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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