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浙宣干〔2021〕90号通知精神和省社科联《关于
推荐2021年浙江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领军人才和青年英才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2021年浙江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领军人才和青年英才(理论界)各有1个推荐名额。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条件:
(一)推荐人选应具有中国国籍,全职在省内或在本省派出机构工作1年以上。同时应分别符合以下条件:
1.五个一批”领军人才
(1)政治素质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爱国奉献精神。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热爱宣传思想文化事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作风正派,德艺双馨,有开拓创新精神。
(3)学术水平高,工作实绩突出,专业成果显著,是本领域公认的学术(专业)带头人或业务骨干,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
(4)年龄不超过50周岁(年龄计算截至2021年1月1日,即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和副高级以上职称。
2.“五个一批”青年英才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爱国奉献精神。
(2)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作风正派。
(3)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在本专业领域取得较大成绩,爱岗敬业、潜心工作,勇于开拓创新,发展潜力大。
(4)年龄不超过40周岁(年龄计算截至2021年1月1日,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和副高级以上职称。
(二)符合条件的之江青年社科学者可优先推荐。
(三)在同等条件下,已入选“五个一批”培育项目等的人才可优先推荐。
(四)对个别学历、职称未达到相应条件,但成就影响大的优秀专业人才和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经报请省委宣传部批准后可破格纳入推荐范围。
(五)以下条件不予推荐
1.省管干部不列入推荐范围;
2.已入选国家海外引才计划、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等国家重大人才项目,以及省特级专家、省海外引才计划、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人文社科领军人才等省级重大人才项目的人才,不得申报“五个一批”领军人才和青年英才;
3.已入选中宣部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不得申报“五个一批”青年英才;
4.已入选首批省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的,3年内不得申报“五个一批”领军人才。
二、提交材料
1.附件2:人才推荐表(电子+纸质一式6份,无须加盖公章)、相关业务成果佐证材料;
2.附件3:浙江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电
子+纸质1份,须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A4纸双面打印装订。
三、工作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相关规定,经过民主推荐、内部公示等程序进行推荐。
学校将通过专家评议,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内部公示等程序最终确定推荐人选。
各有关单位请于10月9日下班前将附件2和附件3发至人文社科处颜鹏旭办公系统,同时上交纸质材料。
人文社科处联系人:刘巧芝 联系电话:83640332
转自:人文社科处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