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位老师:
按照学校科研工作量化考核奖励工作要求,现开始2021年全校教职工科研成果登记审核工作。请各位老师对今年取得的各类科研成果及时在新科研系统进行登记(从学校数据服务大厅进入)。
一、成果登记范围
2021年度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获奖、研究报告(批示)、专利、标准、纵向和横向课题、参加学术会议情况等,学校将对其中符合文件精神的成果给予计分拨款。
二、成果计分依据文件
各类成果认定按《嘉兴学院科研工作量核定管理办法》嘉院科字〔2021〕1号(见附件),《嘉兴学院学术期刊目录2020版》执行。
三、成果申报、审核
1、除课题外各类成果由本校第一作者通过科研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并上传成果扫描件,学术会议由每位参会老师分别通过系统进行登记。
(1)按照最新科研工作量核定办法,论文业绩不再按固定比例进行分配,请申报论文时填报好其他校内作者的业绩贡献率。若通讯作者非我校教师,分值由我校排序第一的教师作者对我校其他作者进行分配,若通讯作者为我校教师,则由通讯作者进行分值分配。
(2)被检索系统收录的论文由图书馆统一进行检索,届时老师可以从科研系统“我的成果-论文认领”中查询认领并填报完善其他申报信息及贡献率(校内教师贡献率之和100%)。
(3)图书馆开具的检索报告可以从科研系统“常用下载”中下载后将检索报告跟论文扫描件一起上传到科研系统。
注:教材、教学成果奖到教务处登记。
2、纵、横向课题组成员及业绩贡献率需要调整的项目,由课题负责人登陆科研管理系统,在“我的项目-编辑-申请变更”中调整成员及贡献率,系统默认课题负责人业绩贡献率100%,如无变化,可不用变更(注意:添加本校成员时应在输入名字后系统跳出蓝色人名时点击选择加入)。
3、成果审核:
(1)论文、著作、市厅级获奖、专利、软件著作权、文艺类作品由分院科研秘书进行审核(A类专著、专利、软件著作权提交原件一份由学校留存)。
(2)研究报告(领导批示)、省部级获奖、标准按学科性质由科技处或人文社科处审核。
4、因刊物出版的时间原因当年未来得及登记的成果可在下一年度登记,但由于个人原因遗漏登记的成果跨年度不再补办。
5、成果申报人需对本人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唯一性负直接责任;各学院科研主管领导对材料审核负监察责任。经学院最终审核上报的材料,在后期职能部门核查中,如若发现重复申报、瞒报或造假等情况,追究申报人科研诚信责任,取消并追回申报人当年所有科研奖励,取消申报人当年评奖评优资格,同时通报学院及学校相关职能部门。
四、成果计分核对
成果登记后请及时到分院科研秘书或科技处、人文社科处进行审核,每项成果审核计分情况可以在科研管理系统“我的考核”中进行查看核对(12月20日后可以查看计分),如计分有误请及时向审核人员反映修正。
五、截止时间
成果登记截止时间:12月20日。
六、为建立教师学术档案,请每位老师更新系统中个人基本信息,完善“研究方向、学术特长”等内容。
七、咨询电话:
纵向课题:科技类 严建军 2087
人文类 张 澜(省部以上)1102 颜鹏旭(市厅)2089
横向课题:科技类 沈丽尧(含专利)0133 人文类 沈弘0336
其他成果:科技类 邓文龙 6280 人文类 沈弘0336
附件:《嘉兴学院科研工作量核定管理办法》嘉院科字〔2021〕1号
转:科技处、人文社科处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