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嘉兴学院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的通知》要求,材料上报学院教务办时间截止2021年4月12日上午11:30。材料要求有一份署名和一份匿名。经济学院将按照学校分配的名额通过答辩的方式确定备案类或推荐类项目报送学校。推荐项目须参加全校范围内竞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现将经济学院答辩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答辩形式:此次评审采用(PPT)现场汇报和专家提问相结合的形式。答辩人应就项目内容目标、项目团队、项目可行性等方面进行介绍并回答专家提问。在答辩环节(含PPT)注意不能有导师、项目负责人、团队队员等信息的出现。
2.答辩时间:经济学院将于2021年4月12日晚上进行答辩,每项不超过6分钟,其中陈述时间不超过4分钟、专家提问时间2分钟。请各项目负责人于当日下午4点前将答辩材料(PPT)发送至576070731@qq.com邮箱。每组成员指定2位同学到现场答辩,并请项目负责人在4月12日下午3点前到教一519抽签确定答辩顺序。
经济学院
2021.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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